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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为民文章”破解“急难愁盼”——忠县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交出半年答卷

发布日期:2022-07-14 20:43

“今天这期以案释法很值得一看,让我又增加了一点法律知识!”7月11日傍晚,家住县城中博鸣玉小区的市民陈辉习惯性打开忠州手机报,一口气阅读完“E同学法”栏目内容后,高兴地说。

“E同学法”是县司法局今年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办的普法专栏。栏目以一问一答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既有法律名词解释,又有以案释法,还有针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忠州手机报开展普法宣传,是县司法局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一个举措。

今年上半年,县司法局扎实践行司法为民,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深度优化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切实细化特殊人群管理、全面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交出了一份践行司法为民的半年答卷。

打通“最后一公里”,法律服务体系深度优化

今年5月25日,杨某等16名湖南籍农民工从忠县新立镇居民伯某手中领到了拖欠的10余万元工资。至此,一桩长达4年的劳务纠纷在县法律援助中心调解下圆满解决。

2019年3月至7月,伯某雇请杨某等16人在广东省某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伯某拖欠10.13万元工资未支付,杨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今年2月25日,杨某致电忠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疫情原因,建议其通过邮寄案件材料方式申请法律援助。3月7日,忠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杨某等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后,指派忠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谢军承办此案。谢军积极调查并主动联系县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并促成双方于5月13日签订调解协议。10多天后,伯某兑现了全部劳务费。

杨某等16名农民工讨要回了拖欠4年之久的工资,是县司法局今年上半年深度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取得的成果之一。

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围绕群众需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成1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7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本实现“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安装智能法律服务应用辅助平台,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案卷“一卷两评”,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今年上半年,该局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45件,办结528件,安排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值班141人次,提供法律帮助289人次,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99.06万元,回访满意率100%,基本实现“应援优援”目标。

同时,县司法局组织法治副主任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审查合同、化解矛盾纠纷等群众工作,基层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今年上半年,全县109名法治副主任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共计7674人次,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到了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深化“枫桥经验”实践,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6月8日,当事人苏某的家属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青天有鉴”字样的锦旗,送到县司法局新立司法所负责人手中,对该所成功调处赔偿纠纷一事表示感谢。

纠纷调解成功,群众送来锦旗致谢

苏某生前受某建筑公司雇佣,在工地上从事建筑材料转运工作。6月1日,苏某在驾驶其“三无”三轮车过程中,因下雨路滑等因素发生单车交通事故,导致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亲属与建筑公司对死亡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引发矛盾冲突。

6月4日,受新立镇党委政府指派,新立司法所联合法庭、派出所、政府相关负责人参与调解。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双方实际用工关系等情况,耐心听取苏某家属诉求及其代理人意见,分析双方应当承担的过错责任,仔细核算赔偿标准,积极引导苏某亲属和建筑公司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经过近4小时现场调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纠纷调解成功,当事人现场兑现案款

成功调解苏某工亡纠纷,是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镜头。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三调”联合机制,分别在法庭、法院、信访办、派出所成立调解室,全面实现“诉调”“警调”“访调”深度对接,真正发挥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上半年,全县444个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917名调解员,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预防矛盾纠纷100余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6%。

同时,县司法局着力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打造基层法治主阵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今年3月,该局组织人员到渝北区、璧山区、两江新区考察学习“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情况。目前,新立司法所正在打造忠县首个“枫桥式”司法所,预计8月完成规范化建设。

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细化特殊人群管理

今年6月中旬,刑满释放人员王某迈出监狱大门,回到离别27年的家乡——忠县马灌镇倒灌社区。在马灌司法所帮助下,多年生活不能自理的王某被妥善安置到马灌镇敬老院生活。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重点帮教人员

今年68岁的王某,先后在甘肃省内两座监狱服刑,时间超过20年。服刑期间,王某因患脑溢血而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收到王某即将刑满释放等相关信息后,马灌司法所负责人及时向马灌镇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多次与马灌镇敬老院沟通,最终圆满解决了王某回归后安置难的问题。“感谢党委、政府,感谢马灌司法所!”见晚年生活有着落了,王某激动不已。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切实细化特殊人群管理,积极推进重点人群“1+4”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两失”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社会面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管理办法。同时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每月定期研判社区矫正重大风险,严格按照风险点落实管控措施,上半年共研判确定“二类”人员4人,其中市级重点人员2人。同时大力推进成立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目前已完成15个乡镇(街道),力争年底实现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0人、解除59人,现在册在管136人,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困难特殊人员发放临时过渡生活救助金

县司法局还不断加强对刑释人员的衔接管控、情况摸排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和回访制度,在重庆市内率先建立与外省市监狱远程视频会见制度,并根据《“两类”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办法》对特困人群实施临时性过渡生活救助。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83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32人;解决特困人员临时生活救助14人次,共计1万元。

巩固示范创建成果,全面强化普法依法治理

6月9日,金鸡镇桂林社区驻村工作队在社区法治文化大院开展“乡村振兴、与法同行”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禁毒法》以及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县司法局在金声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金鸡镇桂林社区驻村工作队由县司法局派驻。当天,驻村工作队队员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群众提出的常见涉法涉诉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努力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半年,县司法局累计组织开展普法活动200余场次,覆盖群众15万人次;印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委托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并播放普法节目6期,在忠州手机报刊发法治宣传信息80余条。

金鸡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与此同时,县司法局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积极巩固创建成果。目前,全县已有拔山镇杨柳村等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5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今年6月,新立镇桂花村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乌杨街道兴合村、磨子土家族乡小李村申报“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已顺利通过市司法局检查验收。

县司法局还积极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壮大普法队伍,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户”推选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已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1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