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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宠”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08-02 17:00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市民饲养宠物的现象增多,但遛宠不拴绳扰民伤人、宠物粪便不清理影响环境等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不仅给居民生活带来困扰,而且也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共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忠县文明城市良好形象,应从我做起,文明养宠。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宠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养宠、科学养宠、文明养宠意识,增强爱心和责任心,不遗弃宠物;

2.主动为宠物犬办理电子犬证并按要求佩戴电子标识(犬牌),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自律,安全养宠

1.不饲养藏獒等烈性犬种和其他具有危险性的宠物,若宠物不慎咬伤他人,养宠人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2.携带宠物外出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户外遛宠时主动使用链(绳)牵领,主动为宠物佩戴嘴套;

3.不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带宠物进入影院剧院、书店、通讯营业厅、商场超市、酒店饭店、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医院、政务大厅、银行等公共场所。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宠

1.市民携带宠物外出时要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随身携带纸巾、粪铲等工具,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2.不得放任宠物肆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宠

1.和睦邻里,体谅他人感受,做好宠物日常管理,避免宠物吠声影响他人休息,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市民携宠外出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宠物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

五、做好防疫,健康养宠

1.每年定期为宠物进行健康检查,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携宠外出时为宠物佩戴免疫标识;

2.宠物生病治疗期间,不携带宠物外出,避免互相传染。

六、志愿劝导,规范养宠

1.每一位市民都要做文明养宠志愿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宠行为规范及文明养宠注意事项;

2.积极劝导不文明养宠行为,发现流浪宠及时向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

文明养宠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践行文明养宠行为,以实际行动共建共享文明忠州美好生活!

忠县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