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日前,记者从县人力社保局获悉,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忠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于4月1日起同步上调,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4月1日起,忠县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800元/月调整至2000元/月,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2100元的80%,由1440元/月调整至1680元/月。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忠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已3万余人。目前,共有1773人正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若市民有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5445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