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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推行“五个零”制度整治“微腐败” 打通维护群众利益“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日期:2022-04-08 14:57

忠县推行“五个零”制度整治“微腐败” 打通维护群众利益“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近日,忠县县委发出《关于在全县村(社区)推行“五个零”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县村(社区)推行村务接待“零费用”、惠民补贴“零现金”、婚丧喜庆“零违规”、辖区工程“零承包”、涉农事项“零收费”的“五个零”制度,完善村(社区)“两委”和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有效解决基层“微腐败”和“四风”问题,切实维护村(社区)集体和群众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村务接待“零费用”。《通知》要求,严禁用集体资金接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县内外考察交流学习人员;严禁村(社区)之间、村(社区)干部之间用集体资金相互宴请;严禁用集体资金向他人赠送钱物、安排其他消费活动,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在村(社区)财务中列支接待费用或以其他形式变相报销“接待”费用;严禁变相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因招商引资,森林防灭火、防汛救灾、信访维稳等应急处突工作,以及召开村(居)民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大会等重要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应由村(社区)两委讨论制定用餐范围和用餐办法,报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严格按要求执行。

惠民补贴“零现金”。《通知》要求,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惠民补贴资金。惠民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一卡通” (受益群众专门开设的银行卡、存折等支付工具)账户发放到补贴对象;严禁未经村(居)民本人同意私自保管或扣押村(居)民“一卡通”;严禁违规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严禁在惠民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理“一卡通”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二次分配等。

婚丧喜庆“零违规”。《通知》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按相关规定从简办理,严禁将同一事宜以化整为零、分批次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以发请柬、打电话、发信息及委托他人等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等)参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不得要求管里和服务对象协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承担、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严禁违反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用公物、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或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严禁操办或参加、参与、支持他人操办“无事酒”等违规事宜。

辖区工程“零承包”。《通知》要求,严禁村(社区)干部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承包承建本村(社区)辖区内政府或村(社区)集体全部出资或出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严禁村(社区)干部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挂靠、转包、分包、参股等形式变相承包承建本村(社区)工程项目;严禁利用工程项目发包、招标、监管等便利为村(社区)干部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谋取私利;严禁指定村(社区)工程项目承包方向村(社区)干部本人及其父母、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采购工程项目所需材料、 设备租赁服务等;严禁组织、教唆、怂恿、指使他人阻挠本村(社区)工程项目的实施,或以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插手干预本村(社区)工程项目。

涉农事项“零收费”。《通知》要求,严禁擅自设立项目向村(居)民收取、摊派费用;严禁在办理服务事项中违规“搭车”配售商品;严禁违规接受乡镇(街道)、部门或单位委托向村(居)民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