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加对零售药店治疗新冠药品的市场监管,全力保障群众防疫需求。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零售药店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感冒等“四类药品”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等药品药械采购、销售、储存、价格情况,严厉打击非正常渠道采购药品、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县市场监管部门还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优化药械资源配置,拓宽购进渠道,加大药品储备力度,切实守好群众路的“药瓶子”。